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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急性精神病的男子,持刀闖入鄰居家中,將3人砍成重傷。近日,青白江區檢察院辦理此案,並對該男子實施強制醫療。
  去年11月17日深夜1時許,家住青白江區彌牟鎮獅子村8組的莊某(46歲)半夜醒來,提起一把菜刀,闖入鄰居馬某家中。先將鄧某砍傷,後又持刀追砍黃某、羅某,致黃某頭部、臉部受傷,羅某手臂受傷。聞聲趕來的村民趕緊將莊某制服並報警,受傷的3人被120送往醫院救治。
  後經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鑒定,莊某患有急性短暫性精神病,對案發當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公安機關依據新刑訴法規定提出強制醫療意見,將此案移送青白江區檢察院。
  青白江區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移送的強制醫療意見後,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查,決定啟動自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該院首起對精神病患者強制醫療程序。
  承辦檢察官介紹,對精神病患者進行“強制醫療”也是有條件的,精神病患者實施了暴力行為,且暴力行為達到了犯罪的強度(如嚴重侵犯了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民人身安全),並且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性,那麼該精神病患者便符合接受強制醫療的條件。
  青白江檢 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原標題:精神病患者持刀傷人 檢察院啟動強制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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