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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續數日的醞釀發酵後,6月21日,廣西玉林“狗肉節”按期舉行,這場因狗而起的道德博弈仍在瘋狂上演。迫於來自世界各地愛狗人士的強烈抵制,玉林政府日前宣佈“狗肉節”並非官方行為,然而,徹底禁吃狗肉目前在中國大陸仍無法可依。(6月21日《東方早報》)
  吃狗肉引發的爭議由來已久,近日,更是在各大媒體鬧得沸沸揚揚。主張吃狗肉的人士,認為法律沒有禁止吃狗肉,我花錢吃狗肉,就像花錢吃其他畜禽的肉一樣,你愛狗人士憑什麼反對,並且吃狗肉在一些地方已成傳統習俗,沒必要大驚小怪。
  雖然我不吃狗肉,但我曾經和那些吃狗肉的人一樣,認為只要法律不禁止,買賣狗肉是人們自願的行為,愛狗人士可以反對,但你反對你的,我吃我的,只要雙方互不妨礙就行。但是,看到小區里遛狗的人們手裡牽著的、懷裡抱著的各式各樣可愛的寵物狗,再想起那些看家護院的土狗,尤其是看到玉林狗販子現場虐狗逼愛狗者購買的新聞後,我覺得吃狗肉這一行為真讓人“瘮得慌”。
  狗和牛羊等畜生畢竟是不一樣的。狗是人類最早馴化的動物之一,它的作用從來都不是供人類食用,而是看家、狩獵,為人類服務,在人類征服自然、構建文明的過程中,發揮了作用,並且在這一漫長過程中,和人類產生了很深厚的感情。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狗的作用從看家護院轉為陪伴,特別是在大城市裡,狗是作為寵物存在的,甚至成為很多家庭的“成員”。狗不是食用動物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共識。吃狗肉,在中國也是很小眾的行為,只是在少數地方如廣東、廣西等地才比較盛行。
  但是從目前來看,通過立法禁止吃狗肉或者揮起道德“大棒”來呼籲別人不吃狗肉,很不現實。畢竟法律沒有明文禁止,愛狗人士和一些專家學者所主張的理由——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狗和人類情感特殊等,還不足以讓那些喜歡吃狗肉的人放棄吃狗肉。吃狗肉的和不吃狗肉的很難相互說服,為此發生激烈爭論乃至打起來,只會讓衝突更加惡化:那些吃狗的人會說,他們與狗基本沒有什麼感情,為了報複愛狗人士,他們可能會更加大吃特吃狗肉,愛狗人士則會為此更加痛恨吃狗肉的人,罵他們沒良心,雙方將陷入惡性循環而不能自拔。
  其實,吃狗肉引發爭論、衝突的深層次原因,是主張和反對雙方在情感、利益等方面發生博弈。正如美國人類學家馬文·哈裡斯提出的動物“額外用途”理論所說:飲食禁忌的形成其實是一種收益最大化的結果,如果一種動物活著的時候比死了更有價值,它就不會被吃掉。如果愛狗人士能夠通過發倡議書、散髮傳單、做公益廣告等比較文明的途徑,積極宣傳狗活著的價值,營造一個人們希望狗活著的氛圍,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盲目地去和正當吃狗肉和做狗肉生意的人爆發激烈衝突,也許會更有效果。愛狗、護狗的人多了,狗肉就沒有市場,吃狗、販狗的人自然就會變少。
  那些喜歡吃狗肉和做狗肉生意的人們,也不妨多考慮一下愛狗人士的感受,不要炒作什麼“狗肉節”,愛吃狗肉的自己找地方吃就行了,不要大肆宣揚;狗販子不一定要在殺狗前放段音樂給它聽,但是儘量不要虐狗,更不要通過虐狗來威脅、敲詐愛狗人士。狗販子和吃狗肉者還要註意狗肉衛生問題,別吃出什麼毛病來……
  文/吳德鋒  (原標題:吃狗請低調,救狗需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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