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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背景
   2014年12月4日,中國迎來了第一個國家憲法日。作為厲行法治的一個象徵,國家憲法日的確立,再次彰顯了執政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定決心。(本報12月4日07至11版)
   2014年,“法治”註定成為年度頂級熱詞之一。要知道,改革開放以來歷次黨的全會中,以“依法治國”作為主題,十八屆四中全會還是第一次。本次會議繪製出了新路線圖,為“法治中國”作了頂層設計。
   憲法是根本大法,如果連憲法都可以不遵守,依法治國自然無從談起。正因如此,四中全會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毫無疑問,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利於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意識,進一步形成憲法至上、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捍衛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當今中國,憲法在實施中仍面臨一些挑戰。例如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要深入推進依憲治國,至少還需要在兩點上努力:一是建立完善的違憲審查制度,這是糾正下位法“以下犯上”最及時、最有力的措施。二是堅決追究和糾正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讓任何藐視憲法權威的人付出代價。
   總之,中央已有依憲治國的堅定決心,要讓這一目標順利實現,還有賴於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黨政機關乃至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砥礪前行,進而為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子慶╱湖北  (原標題:期待依憲治國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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